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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中秋过后,先父奉命护送得胜营(今吉信)知事从镇竿(今凤凰)到辰州(今沅陵)办公事。返程时同行的弟兄们都坐解饷银的上水船,既舒适又可在船上玩牌赌钱。 上水船不遇风是三日一站(三十公里),从辰州到浦市两站水程要六天,从浦市到镇竿程要两天时间。若是遇上顺风一天到了浦市,他们在浦市可玩耍五天再起程,这成了例规。 先父那时才二十岁出头,入营吃粮未满三年,没有资格休假探亲。想借这个机会回家一次,就面棚头(相当今班长)请假。棚头说:“在营里要请七至八天的假要营官恩准。出差在外了,我是带队的就替你一肩担了,不过九月初一‘点卯’(点名)你一定要赶回来,你如果误了‘点卯’那我就担待不起,到那时营官把你开除了不算,说不定我屁股还要挨竹板打!”“棚头哥!你放心!和你同吃同住两年多,承蒙你关照,兄弟不会忘恩负义的,这趟出差的奖银全归你吃酒好了。”先父边说边把号褂(军装)和兵器(单刀)从身上除下交给棚头,棚头接了就算准假。 农历八月二十三,天刚蒙蒙亮,归心似箭的先父从辰州动身,及至黄昏时已到了六十里外的潭溪道子坪水井边,打算在这里喝口凉水再赶到大陂流去庄歇店。他喝足凉水吸完一袋旱烟正要起身赶路,这时从西边大路上过来个肩扛两床烂晒谷垫子的人,边走边喊:“让路让路!赶兵(殡和兵同音,当时的百姓怕兵)来了,快躲开……过来兵啦!小心你们的鸡狗呀……”径直往东朝潭溪方向走去。 扛烂晒谷垫子的人刚走出两丈远,后面相跟着来了个头包红帕身穿青衣的人,挑着一担香烛纸钱,扁担两头的小孔中各插着三根檀香,那些香已燃剩一半。此外,他的肩上还扛着根青白相间的竹棍(叫雌雄棍),竹节上则贴着以朱砂在黄裱纸上画的神符,而那根竹棍顶端还吊着只活公鸡。这人每走几步便丢一张纸钱。他的身后跟着五个头戴新斗笠的人,而他们的斗笠顶上和前后左右四边也都贴着神符。这五个人都将斗笠戴得很低以遮住面孔,使旁人看不清他们的模样。但见他们身上衣裤很褴褛,血迹斑斑,泥污处处,其胸前背后都贴着符;而他们脚上穿的麻草鞋虽然沾满了牛屎泥浆,却还看得出是崭新的。 愣在一旁的先父发现,这五个戴斗笠的人经过他眼前时彼此相距都是五尺远。他们迈步时双腿都是笔直的,膝头不打弯儿。另外他们的臂膀也都笔直地下垂在胯骨边,两手紧紧地各握一把钱纸。先父定睛一看,还发现他们所戴的斗笠也都没有用斗笠圈箍着下巴,而是用带子从胳肢窝穿过绊紧的。此外,他们迈起步来都很规矩,跟着前面那个头包红帕身穿青衣的人落脚,一左一右,一左一右,就跟兵丁上操似的。给这支奇怪的队伍断后的是一个身穿红长衣,头戴法冠的老司(巫师)。他年纪六十开外,留着一撮花白的山羊胡须,身后背着一把宝剑,腰间左侧挂着祖传的捉鬼法宝“流”。这“流”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叫法弄不清楚,因是从开山祖师那里一代代流传下来的,故而就叫了“流”。这老司项下系着一圈五色布条,且将一方铜印悬在胸前。但见他右手执“司刀”左手执“绺旗(五色布条做成的招魂幡)”,双目圆睁直视前方,其“绺旗”一挥前面的五位戴斗笠者一律迈左脚,而“司刀”一摇他们则全迈右脚。 天啦!这哪里是赶兵?是赶尸啊!想到这里先父的心里陡然害怕起来,加上一阵晚风吹来,他感到浑身凉飕飕的直起鸡皮疙瘩。按照走江湖 “宁起鸡呜(鬼回去以后),不赶煞星(天黑后鬼会出来)”的规矩,先父决定返回潭溪寻个当晚的歇脚处。他心想,鬼怕老司,老子就跟这老司走,看你有什么鬼名堂敢在老司身边耍。于是,本应西去的他几个箭步掉头往东赶,隔三四步远不快不慢地跟在那赶尸的红衣老司身后。 转过一个山嘴,潭溪在望。先父禁不住开始猜测,哪些僵尸晚上是赶路还是睡觉?哪家客栈又肯收留这五具尸体睡觉?……好奇心赶走了先父对鬼的恐惧,遂决定继续尾随其后看个明白。
到了潭溪对河土麻村,那走在赶尸队伍前面的扛晒垫之人,并没有进寨去找歇脚的客栈,而是朝天王庙走去。他绕到庙后一块小草坪(这种地方通常叫作停尸坪或赶尸坪)上,将晒垫靠在了墙边上。而那个头包红帕身着青衣且既挑纸钱又扛竹棍的人一走到草坪,立刻取下吊在竹棍顶端的雄鸡公,把竹棍牢牢地插在坪中央;随后而来的五具戴斗笠的尸体则围着竹棍站成一圈,个个面朝竹棍背朝外。而此前那个扛晒垫的人,麻利地将晒垫围在了僵尸外面,一床不够围两床。 这时,那个包红帕穿青衣的人很快打火镰点燃了香烛,开始焚烧香纸;最后到来的穿红长衣的老司,将“绺旗”插在晒垫东侧后,右手开始摇动“司刀”,左手则举起牛角号在嘴上 “呜---唔!嘟---唔唔”地吹了起来,并绕着晒垫围起的尸体转了三圈。之后,他将“司刀”和牛角号挂回腰间,抱起地上缚住腿爪的公鸡,将鸡冠子咬破,给两张神符粘上鸡血,把它们贴在了两张符相互交叉的中心位置。接下来,他甚至在晒垫周围撒了几把白米。最后这三人分别挑起香纸担子,提着公鸡,都进到天王庙里烧香纸去了…… |